中央印製廠114年新進人員甄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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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加電腦實務操作及體能測驗暨口試者繳交資料收件公告

schedule2025-08-25

中央印製廠114 年新進人員甄試

參加實作測驗(電腦實務操作/體能測驗)/口試者繳交資料收件公告

()參加口試者,應繳交相關證明文件如下:

  1. 繳交文件資料檢核表(請於114825日至甄試網站下載填寫)。
  2. 應考人個人相關資料,含個人資料表及自傳(限400字內),相關表單請於114825(星期一)由甄試網站專區下載填寫。
  3.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。
  4. 畢業證書影本。(畢業證書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中文譯本並應經我國駐外單位,包括我國駐當地使、領館或派駐當地之文化、貿易、商務機構或其他經我國政府認可之機構驗證或公證人認證)
  5. 其他有利審查資料:除依各類別人員所列得加分之專業證照外,其他如技能檢定、語言能力檢定、個人優良表現等資料影本。
  6. 報考「B06駐衛警察隊隊員」須出具自報名截止日起算前3個月內取得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正本(良民證:證明期間為全部期間)

註:應考人所繳交各種證件影本及資料係採事後審查,如有偽造、變造或其他不實情事,應考人應負法律責任;如有資格不符者,取消應試資格。於測驗前發現者除扣留其所繳證明文件外,並拒絕其進場應試;於測驗完畢後榜示前發現者,不予錄取;榜示後發現者,撤銷其錄取資格。

 ()參加口試者,請於114829(星期五)(郵戳為憑),限時掛號郵寄報名資格條件佐證資料,以利進行資格審查:

請將各一式5相關證明文件整理齊全(黑白彩色不拘),並每份用訂書機釘妥後,置入同一信封(A4規格),貼妥甄試網站上所列印「郵寄封面」後,彌封好以限時掛號郵寄至「111013臺北市基河路 130  3 樓,中央印製廠114年新進人員甄試-銘傳大學產學暨推廣處收」(郵戳為憑),以利資格審查,凡逾期、未繳附或資格不符者,均取消應試資格。